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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缉私局要求缴纳走私违法所得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1-11-03 19:23:29  浏览:1517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亲友在广东通过水客走私手机、手表,现在被扣留,缉私局要求交违法所得,请问违法所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要交多少才合适?
    兰迪海关部-孙国东: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2002]139号)关于走私货物、物品无法扣押或者不便扣押情况下走私违法所得的追缴问题的规定,走私违法所得按走私货物、物品的进出口完税价格认定并予以追缴;走私货物、物品实际销售价格高于进出口完税价格的,应当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认定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但是这一规定在实践中是有争议的,严格来说,在涉税走私的情况下,违法所得应当是偷逃税款数额,这才符合违法所得的立法原意。


    孙国东 责任律师 孙国东  / 兰迪深圳主任
    走私刑辩律师,进出口企业刑事合规,海关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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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走私
  • 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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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国东
       孙国东律师执业证14403200110438891
      孙国东律师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十五年海关工作经历,二十三年律师执业经历。首创“海关律师”,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https://www.customslawyer.cn/),并组建海关法律服务团队。兰迪海关法律服务一体化团队创始人。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        孙律师专注于海关、进出口领域法律服务,包括走私刑事辩护、逃避商检罪刑事辩护、骗取出口退税罪刑事辩护、海关行政处罚争议、关税争议解决、进出口企业合规等。
      1986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
      (https://www.customslawyer.cn/)、编纂“海关法库”,形成完整的海关与外贸法律体系。
      著述:《海关估价与纳税争议》 (与陈兵合著,于2024年1月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发行); 《走私刑事辩护文 集》 (第一集、第二集);数百篇专业文章。
      中文、英文
      电话/微信: +8613902467641
      邮箱:sgd@customslawyer.cnguodong sun@landing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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