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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国公司也可能成为单位走私罪主体吗?
    发布时间:2021-12-03 09:38:31  浏览:940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前年时在国外成立了一家贸易公司,主要是向国内卖货,国内收货的有亲戚、朋友,他们在进口过程中,我们也帮助提供了一些报关用的单据、材料等,现在国内进口商被怀疑伪报价格走私,请问是否有可能牵连到我们国外公司,在国外的公司也会成为走私的主体吗?
    兰迪海关部-孙国东:

    外国公司如果为进口方伪报价格提供了相关协助或积极参与进口方伪报价格走私,则可能构成走私共犯,受到刑事追究,在这种情况下,外国公司当然会因涉案而成为单位走私犯罪的主体(嫌疑单位或被告单位)。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孙国东 责任律师 孙国东  / 兰迪深圳主任
    走私刑辩律师,进出口企业刑事合规,海关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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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国东
       孙国东律师执业证14403200110438891
      孙国东律师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十五年海关工作经历,二十三年律师执业经历。首创“海关律师”,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https://www.customslawyer.cn/),并组建海关法律服务团队。兰迪海关法律服务一体化团队创始人。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        孙律师专注于海关、进出口领域法律服务,包括走私刑事辩护、逃避商检罪刑事辩护、骗取出口退税罪刑事辩护、海关行政处罚争议、关税争议解决、进出口企业合规等。
      1986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
      (https://www.customslawyer.cn/)、编纂“海关法库”,形成完整的海关与外贸法律体系。
      著述:《海关估价与纳税争议》 (与陈兵合著,于2024年1月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发行); 《走私刑事辩护文 集》 (第一集、第二集);数百篇专业文章。
      中文、英文
      电话/微信: +8613902467641
      邮箱:sgd@customslawyer.cnguodong sun@landing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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