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现行邮寄进口物品的征税规定,邮寄入境的个人物品,寄自港澳台地区的,限值800元人民币。
二、请注意限值不是免税额。限值是指单次邮寄物品的总价值不得超过800元人民币,超出的,除了单一不可分割的外,不得入境。
三、邮寄入境物品,无论价值多少,均按行邮税率计算税款,但是应征税款不超过人民币50元的,免予征收。
四、参考文章:如何从境外优雅地邮寄雪茄洋酒以及那些不可描述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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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深圳市首批29名涉外律师领军人才,深圳律协第十一届国际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大湾区律师讲师团成员,黄埔报关协会顾问。
1999年参加海关工作,2012年任公职律师,2015年任海关三级专家(法规),2017年转岗专职律师。在国际贸易与海关领域有超过20年的专业积累和实务经验。
专注本领域大案要案,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对进出口新业态、新政策有持续、深入研究,包括跨境电商、自贸协定享惠、海关特殊监管区、出口管制等。在走私辩护、海关稽查、海关处罚、涉外跨境等海关案件、涉外案件的实战中,取得不俗的业绩。
毕业于南京大学国际经济法系,2019年律协选派赴美国国际法学会(ILI)、乔治城大学研习国际投资与跨境争议解决。
常年主讲海关法律及实务课程,合作或讲座对象包括:省市两级律协、贸促会、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报关协会等。在法律出版社、中国海关出版社、上海海关学院、上海市法学会等机构出版或发表10余篇海关实务论文。
电话:13922774969(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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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121002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