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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配额农产品一般贸易进口后可以销售吗?
发布时间:2021-12-29 08:30:44  孙国东     浏览:1345次
问题描述:
你好,我司已申请到一定数量的进口大米一般贸易关税配额证,申报进口后预备就做销售处理,请问交税清关后就销售有无什么法律上的障碍?
兰迪海关部-孙国东:

进口货物在征税清关后即完成海关申报进口手续,可以在境内合法流通、交易,因此在销售上不存在法律障碍。但是也要注意在申报过程中有无如实申报等,防范相关法律风险。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
孙国东/兰迪深圳主任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走私刑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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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迪深圳主任
 孙国东律师执业证14403200110438891
孙国东律师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十五年海关工作经历,二十三年律师执业经历。首创“海关律师”,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https://www.customslawyer.cn/),并组建海关法律服务团队。兰迪海关法律服务一体化团队创始人。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        孙律师专注于海关、进出口领域法律服务,包括走私刑事辩护、逃避商检罪刑事辩护、骗取出口退税罪刑事辩护、海关行政处罚争议、关税争议解决、进出口企业合规等。
1986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
(https://www.customslawyer.cn/)、编纂“海关法库”,形成完整的海关与外贸法律体系。
著述:《海关估价与纳税争议》 (与陈兵合著,于2024年1月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发行); 《走私刑事辩护文 集》 (第一集、第二集);数百篇专业文章。
中文、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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