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5号》( 关于发布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增列目录的公告),“二、根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在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区内企业可开展列入维修产品目录的禁止进口旧机电产品的保税维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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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深圳市首批29名涉外律师领军人才,深圳律协第十一届国际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大湾区律师讲师团成员,黄埔报关协会顾问。
1999年参加海关工作,2012年任公职律师,2015年任海关三级专家(法规),2017年转岗专职律师。在国际贸易与海关领域有超过20年的专业积累和实务经验。
专注本领域大案要案,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对进出口新业态、新政策有持续、深入研究,包括跨境电商、自贸协定享惠、海关特殊监管区、出口管制等。在走私辩护、海关稽查、海关处罚、涉外跨境等海关案件、涉外案件的实战中,取得不俗的业绩。
毕业于南京大学国际经济法系,2019年律协选派赴美国国际法学会(ILI)、乔治城大学研习国际投资与跨境争议解决。
常年主讲海关法律及实务课程,合作或讲座对象包括:省市两级律协、贸促会、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报关协会等。在法律出版社、中国海关出版社、上海海关学院、上海市法学会等机构出版或发表10余篇海关实务论文。
电话:13922774969(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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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121002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