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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申请经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
    发布时间:2022-01-25 09:14:24  韩逸航  浏览:1068次
    ┃ 问题描述:
    您好,我司拟申请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请问条件跟手续是怎样的?
    兰迪海关部-韩逸航: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6号,申请经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的企业应当符合《监管区管理办法》第十四、十五条的规定,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经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企业注册申请书》;

    (二)作业区域功能布局示意图(包括监管设施及其安装位置)。

    由法人分支机构经营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企业法人授权文书。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申请经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的企业(以下称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取得与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范围相一致的工商核准登记;

    (三)具有符合《场所设置规范》的场所。

    由法人分支机构经营的,分支机构应当取得企业法人授权。

    第十五条  申请人应当向主管地的直属海关或者隶属海关(以下简称主管海关)提出注册申请,并且提交以下材料:

    (一)经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企业注册申请书;  

    (二)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功能布局和监管设施示意图。

    由法人分支机构经营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企业法人授权文书。



    韩逸航 责任律师 韩逸航  / 兰迪海关部
    海关稽查律师、贸易准入合规、海关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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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逸航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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