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述归类申报不实就是进出口货物的税则号列申报不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因申报不实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时,海关根据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给予不同的处罚,如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影响海关监管秩序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处漏缴税款30%以上2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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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 高级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110438891。15年海关工作经历,律师执业20年。2006年组建海关律师团队。崇尚“绝对专业化”“负责任担当”理念。擅长办理特大、疑难各类走私案件,熟悉有效核减偷逃税款及国家税收损失,带领团队办理多起在国内具有重大影响的重特大走私案件,取得一系列不起诉、减轻处罚、缓刑等成果。在进出口税收、行政处罚等争议解决及进出口合规、海关AEO认证、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等方面也有独到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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