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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保区企业免税设备开展国内加工是移作他用吗?
    发布时间:2022-02-14 22:00:07  浏览:948次
    ┃ 问题描述:
    ​接受国内企业委托开展国内加工,是否属于减免税设备移作他用?是否需要向海关办理提前解除监管?
    兰迪海关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6号),区内企业可以利用监管期限内的免税设备接受区外企业委托开展加工业务,不存在减免税设备移作他用的问题。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要具有正式效力的法律咨询意见,请联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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