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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情形能说明特殊关系没有对成交价格产生影响?
    发布时间:2022-03-10 09:56:08  孙国东  浏览:853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司进口化妆品原料,因为交易双方有特殊关系,海关发了通知,要求解释,提交书面材料,我们的交易是正常的交易,价格也是合理设定的,请问用哪些材料才能证明特殊关系没有对成交价格产生影响?
    兰迪海关部-孙国东:

    买卖双方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但是纳税义务人能证明其成交价格与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发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十七条所列任何一款价格相近的,应当视为特殊关系未对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产生影响。经过审查,海关认为符合一般商业惯例的,可以确定特殊关系未对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产生影响。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第十七条 买卖双方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但是纳税义务人能证明其成交价格与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发生的下列任何一款价格相近的,应当视为特殊关系未对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产生影响:
      (一)向境内无特殊关系的买方出售的相同或者类似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
      (二)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所确定的相同或者类似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三)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所确定的相同或者类似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海关在使用上述价格进行比较时,应当考虑商业水平和进口数量的不同,以及买卖双方有无特殊关系造成的费用差异。

    第十八条 海关经对与货物销售有关的情况进行审查,认为符合一般商业惯例的,可以确定特殊关系未对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产生影响。


    孙国东 责任律师 孙国东  / 兰迪深圳主任
    走私刑辩律师,进出口企业刑事合规,海关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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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国东
       孙国东律师执业证14403200110438891
      孙国东律师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十五年海关工作经历,二十三年律师执业经历。首创“海关律师”,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https://www.customslawyer.cn/),并组建海关法律服务团队。兰迪海关法律服务一体化团队创始人。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        孙律师专注于海关、进出口领域法律服务,包括走私刑事辩护、逃避商检罪刑事辩护、骗取出口退税罪刑事辩护、海关行政处罚争议、关税争议解决、进出口企业合规等。
      1986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
      (https://www.customslawyer.cn/)、编纂“海关法库”,形成完整的海关与外贸法律体系。
      著述:《海关估价与纳税争议》 (与陈兵合著,于2024年1月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发行); 《走私刑事辩护文 集》 (第一集、第二集);数百篇专业文章。
      中文、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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