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走私犯罪
    走私案件认罪认罚的就不能再对走私数量提出异议了吗?
    发布时间:2022-03-23 23:31:46  浏览:758次
    ┃ 问题描述:
    ​如果认罪认罚,但是对走私数量认定有一定意见,是否就不能再提出异议了?
    兰迪海关部-

    根据《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高检发[2019]13号),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承认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仅对个别事实情节提出异议,或者虽然对行为性质提出辩解但表示接受司法机关认定意见的,不影响“认罪”的认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情况千变万化,法条具体适用情形千差万别,如需要法律咨询意见,请联系律师。


  • 标签:
  • 认罪认罚
  • 异议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