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洋垃圾”应当是指《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中所列境外产生的对人体健康、生态环境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电子垃圾、生活垃圾、医疗垃圾、旧服装和危险废物等。旧汽车配件、旧机电产品等货物,虽然可能列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但不能直接等同于危险废物,也不等同于“洋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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