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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海关申请扣留侵权货物不能适用总担保是什么原因?
发布时间:2022-04-11 22:30:21     浏览:802次
问题描述:
​我司在海关总署备案了商标,现在发现有工厂出口货物使用了我司商标。向海关申请扣货的时候,海关说按依申请保护处理,要交相当于货物的担保金,总担保不适用。这是什么原因?
兰迪海关部-: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海关对知识产权实施保护,分为“依申请”保护和“依职权”保护。

二、两者在保护程序和实体规定上,区别很大。

三、体现在权利人申请保护时需要提交的担保上,就是“依申请”保护程序需要提交相当于货物价值的担保。

四、您所述情况,如果海关适用依申请保护程序,则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时,应当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海关提供相当于货物价值的担保。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情况千变万化,法条具体适用情形千差万别,如需要法律咨询意见,请联系律师。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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