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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担心查处而转移、隐藏物品是逃避海关监管吗?
    发布时间:2022-04-19 17:31:16  孙国东  浏览:745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公司是做奢侈品进口贸易的,因近期同行涉嫌包税走私被查,有朋友告知要小心谨慎,老板通知我们把公司之前进口的奢侈品转移到别处藏起来,请问这是不是逃避海关监管的走私行为?
    兰迪海关部-孙国东:

    逃避海关监管行为是典型走私行为的表现形式,也是走私行为构成之客观要件。按照《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逃避海关监管行为的具体方式为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等等。您所述的因担心查处而转移物品的行为,不属于逃避海关监管行为,不是走私行为本身,而可能是隐藏走私行为的证据,意图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孙国东 责任律师 孙国东  / 兰迪深圳主任
    走私刑辩律师,进出口企业刑事合规,海关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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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国东
       孙国东律师执业证14403200110438891
      孙国东律师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十五年海关工作经历,二十三年律师执业经历。首创“海关律师”,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https://www.customslawyer.cn/),并组建海关法律服务团队。兰迪海关法律服务一体化团队创始人。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        孙律师专注于海关、进出口领域法律服务,包括走私刑事辩护、逃避商检罪刑事辩护、骗取出口退税罪刑事辩护、海关行政处罚争议、关税争议解决、进出口企业合规等。
      1986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
      (https://www.customslawyer.cn/)、编纂“海关法库”,形成完整的海关与外贸法律体系。
      著述:《海关估价与纳税争议》 (与陈兵合著,于2024年1月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发行); 《走私刑事辩护文 集》 (第一集、第二集);数百篇专业文章。
      中文、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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