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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需要海关备案吗?
    发布时间:2022-04-28 22:50:01  浏览:1024次
    ┃ 问题描述:
    我们学校的科研机构因研究需要,需要从境外进口一批样品,但我们学校好像是没有收发货人备案的,请问需要提前向海关备案吗?
    兰迪海关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3号)规定,下列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应当办理临时备案:(一)境外企业、新闻、经贸机构、文化团体等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二)少量货样进出境的单位;(三)国家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红十字会、基金会等组织机构;(四)接受捐赠、礼品、国际援助或者对外实施捐赠、国际援助的单位;(五)其他可以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单位。

      办理临时备案的,应当向所在地海关提交《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并随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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