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管理办法》的规定,除特殊情况外,海关化验中心和委托化验机构应当自收到送验样品之日起15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化验鉴定书》,并送达送验海关。
除特殊情况外,海关化验中心应当在《鉴定书》签发次日,将《鉴定书》相关信息通过海关门户网站等途径对外公布。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要求提供《鉴定书》纸本的,海关应当提供。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学位(LLM)。中国理财规划师,BEC 中级。曾参与 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 项目等。专注进出口贸易、企业合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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