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货物实际进出口前,进口人就进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向企业注册地所在直属海关申请预裁定。向海关申请商品归类预裁定的,应当根据货物的归类特性,按归类要求提供商品信息。具体可概括为:1)商品描述,包括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原理、功能、用途等,不同类别的商品描述重点不同,如:材料类商品重点描述商品的外观(形状、形态);2)商品的规格(特殊要求的技术参数、尺寸、成份含量);3)商品的加工方法,商品的来源和最终用途等;产品类商品重点描述商品的型号、状态和结构(组成、组分);4)商品功能、工作原理(各组分部分工作情况或加工方法)及用途等;5)化工产品还应提供分子式、CAS号、结构式或材料安全数据表(MSDS);6)申请商品如有条形码(GTIN)的,应一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