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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有执法权吗?
    发布时间:2022-08-02 16:20:00  浏览:4769次
    ┃ 问题描述:
    我的一个朋友被海关抓了,抓人应该是公安的权利吧,海关这么做是不是没有法律依据呢?
    兰迪海关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国家在海关总署设立专门侦查走私犯罪的公安机构,配备专职缉私警察,负责对其管辖的走私犯罪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履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职责,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国家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体制。海关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查缉走私工作。有关规定由国务院另行制定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获的走私案件,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移送海关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地方公安机关依据案件管辖分工和法定程序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综上所述,海关有专门的公安机构,具备相应领域内的执法权。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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