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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间接走私罪的主观故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08-22 10:33:01  浏览:724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问一下关于间接走私的事,我有一个亲戚参与了收购走私进口货物,现在要开庭了,他事先并不知道是走私进口货物,购买了就直接卖给下家了,请问他要是走私的话,应当是什么样的主观故意?
    兰迪海关部-孙国东:

    关于刑事犯罪中的主观故意,刑法总则与分则规定内容有所不同,具体要看罪名的情况,如收购走私属于间接走私罪,即按走私罪论处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该行为的主观故意体现为明知是走私进口的货物。如果不属于明知,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其知道所收购的走私进口的货物,则不能构成该罪。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孙国东 责任律师 孙国东  / 兰迪深圳主任
    走私刑辩律师,进出口企业刑事合规,海关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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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国东
       孙国东律师执业证14403200110438891
      孙国东律师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十五年海关工作经历,二十三年律师执业经历。首创“海关律师”,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https://www.customslawyer.cn/),并组建海关法律服务团队。兰迪海关法律服务一体化团队创始人。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        孙律师专注于海关、进出口领域法律服务,包括走私刑事辩护、逃避商检罪刑事辩护、骗取出口退税罪刑事辩护、海关行政处罚争议、关税争议解决、进出口企业合规等。
      1986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
      (https://www.customslawyer.cn/)、编纂“海关法库”,形成完整的海关与外贸法律体系。
      著述:《海关估价与纳税争议》 (与陈兵合著,于2024年1月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发行); 《走私刑事辩护文 集》 (第一集、第二集);数百篇专业文章。
      中文、英文
      电话/微信: +8613902467641
      邮箱:sgd@customslawyer.cnguodong sun@landing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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