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依法如实向海关申报,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能确定产品编码可在货物进出口前三个月申请预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预裁定决定对于其生效前已经实际进出口的货物没有溯及力。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