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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司被侵犯已在海关备案的知识产权应当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10-08 11:40:00  浏览:678次
    ┃ 问题描述:
    我司已就具体商标于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系统进行了专利和商标的备案,因产品体积问题,我司无法在产品上标注商标,仅于外包装盒上标注商标和产品信息。目前发现部分企业购买我司产品,未经许可将注有商标的外包装更换其自有品牌包装并出口海外,请问这种情况海关能否发现,我司该如何维护权益
    兰迪海关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二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的,可以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足以证明侵权事实明显存在的证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等;(二)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及其相关信息;(三)侵权嫌疑货物收货人和发货人的名称;(四)侵权嫌疑货物名称、规格等;(五)侵权嫌疑货物可能进出境口岸、时间、运输工具等。侵权货物涉嫌侵犯备案知识产权的,申请书还应当包括海关备案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向海关提供不超过货物等值的担保,用于赔偿可能因申请不当给收货人、发货人造成的损失,以及支付货物由海关扣留后的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知识产权权利人直接向仓储商支付仓储、保管费用的,从担保中扣除。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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