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通关监管
    进口维修用零配件可以免办3C吗?
    发布时间:2022-10-11 11:38:00  浏览:994次
    ┃ 问题描述:
    您好,我司是机器设备销售公司,运营模式是海外全进口机器,经中国分公司销往中国客户,目前我们需进口部分零件用于已销售机器的维修,这些零部件中部分涉及了3C证书的监管条件,请问这些零部件是否可以申请免C进口?
    兰迪海关部-王亚萍:

    您好,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1号修订《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者、进口商、销售商或者其代理人可以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责任担保书、产品符合性声明(包括型式试验报告)等资料,并根据需要进行产品检测,经批准取得《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后,方可进口,并按照申报用途使用:

    (一)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

    (二)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

    (三)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产品;

    (四)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部件(不包含办公用品);

    (五)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六)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的产品(含展览品);

    (七)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八)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者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九)其他因特殊用途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情形。

    其中第三款以维修为目的进口零配件符合免于办理强制性认证即免C的条件。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王亚萍 海关事务顾问 王亚萍  / 专职律师
    进出口合规、进出口争议解决、走私刑辩和出口管制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当前律师
      王亚萍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海关事务顾问,于2019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高级企业合规师,国际认证项目管理师(PMP);

      15年欧美跨国企业供应链进出口管理经验,亚太区贸易合规管理经验;擅长全球出口管制应对,贸易市场准入准出,亚太区海关进出口合规审查;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稽查应对和海关行政处罚处理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联系电话:136 0174 4628(同微信)

      邮箱:yaping.wang@landinglawyer.com

      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