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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保税区为开展维修业务所进口的零件属不属于净耗?
    发布时间:2022-10-19 19:02:00  浏览:501次
    ┃ 问题描述:
    您好,我在保税区开展笔记本维修业务,维修的物品需要用到进口的零件,请问这些零件的性质属不属于净耗呢?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单耗标准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外的加工贸易企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内的加工贸易企业不适用单耗标准。

    另,上述办法第三条规定,净耗是单耗的一种类型。考虑到贵司所开展的维修业务发生于保税区中,故不适用单耗、净耗的相关规定。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陆怡坤 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
    涉案企业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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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律师
      陆怡坤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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