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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境货物可以被其他机关没收吗?
    发布时间:2022-11-10 10:10:00  浏览:435次
    ┃ 问题描述:
    您好,我公司有一批货物从越南口岸进境过境想要从广州口岸出境,在路上被打私办给查扣了,现在要把货物没收,请问合理吗?有法律依据吗?
    兰迪海关部-费云: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过境货物监管办法》 的规定,过境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过境货物,未经海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更换标记、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过境期间未经海关批准不得卸离运输工具。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费云 责任律师 费云  / 兰迪海关部
    走私刑辩律师、关税争议解决、海关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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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云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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