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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境货物可以被其他机关没收吗?
发布时间:2022-11-10 10:10:00     浏览:529次
问题描述:
您好,我公司有一批货物从越南口岸进境过境想要从广州口岸出境,在路上被打私办给查扣了,现在要把货物没收,请问合理吗?有法律依据吗?
兰迪海关部-费云: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过境货物监管办法》 的规定,过境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过境货物,未经海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更换标记、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过境期间未经海关批准不得卸离运输工具。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责任律师:
费云/兰迪海关部
海关团队律师,走私刑事辩护部负责人
  • 标签:
  • 过境货物
  • 没收
  • 当前律师
    兰迪海关部
     费云律师 执业证号:14403202211417186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海关团队律师,走私刑事辩护部负责人。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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