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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责任有限公司可能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的单位犯罪吗?
    发布时间:2022-11-22 12:16:21  浏览:535次
    ┃ 问题描述:
    您好,我开了一家独资公司做进出口贸易,近年来生意不好做,我就低报了其中一部分进口货物的价格,现在被海关查到了,请问我这种情况算是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您好,一人责任有限公司也可以构成单位犯罪的。我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只要您不是为了实施犯罪而设立公司,或者公司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都有可能被认定为为单位犯罪。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陆怡坤 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
    涉案企业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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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律师
      陆怡坤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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