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暂且不论您是否被另案处理,司法机关认定您是否构成从犯一般会结合您与清关公司的意思联络、实施的行为及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在另案处理的背景下,您是否成立从犯也是一个复杂问题。一方面,如果另案中只有您一个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则不存在共同犯罪的问题,自然也不存在从犯;但另一方面,倘若您的确是在整个走私活动中所起到的是次要作用,那么您也有可能获得比照前述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如清关公司)的从轻处理。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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