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海关估价
    旧设备进口海关如何估价?
    发布时间:2022-12-02 17:23:26  浏览:357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司计划从沙特进口几个旧的设备,已谈好交易价格,货物近期要发货到港口,请问旧的设备海关是如何估价的,我司要注意什么?
    兰迪海关部-孙国东:

    进口设备无论是旧品还是新品,海关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所规定的成交价格原则进行估价,凡不符合成交价格原则的,海关按成交价格以外其他估价方法确定完税价格。因此,贵司按照海关规定,如实申报成交价格即可。如果海关提出质疑,要及时提交解释报告及证明申报价格真实性的材料。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孙国东 责任律师 孙国东  / 兰迪深圳主任
    走私刑辩律师,进出口企业刑事合规,海关争议解决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当前律师
      孙国东
      责任律师 孙国东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十五年海关工作经历,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至今。首倡“海关律师”。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组建海关律师服务团队。多家进出口企业、商会、协会法律顾问。 2022年8月被聘为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秉持“绝对专业化”“负责任担当”理念。


      擅长办理重特大、疑难涉税涉证走私犯罪、逃避商检罪等海关刑事案件。独自及带领团队办理在国内有重大影响的走私案件,涵盖石材木材农产品、机电电子、化工医药、贵金属、固体废物、珍贵动物与珍稀植物、玉石珠宝、烟酒、奢侈品等行业,通关方式有一般贸易、保税加工贸易、边民边贸、跨境电商、水客与包税、海外代购、绕关闯关等。尤其熟悉专业有效核减偷逃税款的方法。取得一系列不起诉、减轻处罚、免予刑事处罚、缓刑等成果。

       

      擅长办理海关纳税争议、行政处罚争议等案件,涉及类型有估价、归类、原产地、贸易准入、出口退税以及各类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走私行为处罚等。取得一系列减轻处罚、免予处罚、少征或不征税的成果。


      二十年如一日编纂“海关法库”,形成完整的海关与外贸法律体系,成为行业领航者。

      研究大量实践问题,重点研究推进进出口企业合规建设、海关领域刑事与行政法律风险防范等,有多篇论文问世。


      联系电话:13902467641

      电子邮箱:sgd@customslawyer.cn

      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110438891


      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