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根据商务部令2018年第7号修改并重新公布)》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的旧机电产品,在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条件下,经商务部同意,可以进境维修(含再制造)并复出境。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