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启用2022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29号《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各成员已就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中产品名称及编码由2012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向2022年版转换以及原产地证书格式达成一致。
转版后的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清单(见附件1)以及原产地证书格式(见附件2)请点击如下公告查询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29号(关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实施新增事宜的公告)
海关事务顾问 王亚萍 / 专职律师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海关事务顾问,于2019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高级企业合规师,国际认证项目管理师(PMP);
15年欧美跨国企业供应链进出口管理经验,亚太区贸易合规管理经验;擅长全球出口管制应对,贸易市场准入准出,亚太区海关进出口合规审查;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稽查应对和海关行政处罚处理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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