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加贸司关于明确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完税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按照实际交易价格原则,以订单价格为基础确定完税价格,订单价格原则上不能为零;
第二,对直接打折、满减等优惠促销价格的认定应遵守公平、公开原则,即优惠促销应是适用于所有消费者,而非仅针对特定对象或特定人群的,海关以订单价格为基础确定完税价格;
第三,在订单支付中使用电商代金券、优惠券、积分等虚拟货币形式支付的“优惠减免金额”,不应在完税价格中扣除,应以订单价格为基础确定完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