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邮递自用药品进境需提供医生开具的处方原件及复印件,处方与海关手续应当一一对应。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的公告)》的相关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兰迪海关部成员,曾服务于腾讯科技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大型公司,任职产品运营相关内容,工作语言日语、英语。
2021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证考试,2022年始跟随海关团队办理走私疑难案件,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进出口合规、海关估价、海关争议行政解决、海关稽查、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
工作电话:17388765277(同微信)
邮箱:siyu.wei@landing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