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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参提取物 HS1302199099 出口需要什么特别的证明吗?
    发布时间:2023-03-02 09:20:00  浏览:607次
    ┃ 问题描述:
    人参提取物这个产品,HS1302199099出口到印度新德里,出口需要什么特别的证明吗?
    兰迪海关部-王亚萍:

    你好,人参提取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对应的海关商品编码前六位归入1302.19,中国税则1302199099 其他植物液汁及浸膏;印度税则13021914-extracts of ginseng(including powder) 。

    人参提取物从中国出口时涉及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疫、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出口商品检疫、属于法定检验商品。出口前需要申请法定检验检疫,依据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五条 本法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商检机构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向商检机构报检。商检机构应当在国家商检部门统一规定的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证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的发货人应当在海关总署统一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持合同等必要的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准出口。

    上述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咨询意见。


    王亚萍 海关事务顾问 王亚萍  / 专职律师
    进出口合规、进出口争议解决、走私刑辩和出口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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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亚萍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海关事务顾问,于2019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高级企业合规师,国际认证项目管理师(PMP);

      15年欧美跨国企业供应链进出口管理经验,亚太区贸易合规管理经验;擅长全球出口管制应对,贸易市场准入准出,亚太区海关进出口合规审查;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稽查应对和海关行政处罚处理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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