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海关稽查征求意见书》包含稽查范围、稽查认定的事宜、要求被稽查人反馈的时限等内容,企业在自收到《海关稽查征求意见书》之日起7日内,将企业异议的书面资料送交海关,及时反馈异议,维护自身权利。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海关稽查组实施稽查后,应当向海关报送稽查报告。稽查报告认定被稽查人涉嫌违法的,在报送海关前应当就稽查报告认定的事实征求被稽查人的意见,被稽查人应当自收到相关材料之日起7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海关。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海关事务顾问,于2019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高级企业合规师,国际认证项目管理师(PMP);
15年欧美跨国企业供应链进出口管理经验,亚太区贸易合规管理经验;擅长全球出口管制应对,贸易市场准入准出,亚太区海关进出口合规审查;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稽查应对和海关行政处罚处理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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