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令第43号,国家货币是属于限制进出境物品。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 ,进出境携带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时需填写《申报单》,向海关书面申报,并选择“申报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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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迪海关部成员,曾服务于腾讯科技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大型公司,任职产品运营相关内容,工作语言日语、英语。
2021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证考试,2022年始跟随海关团队办理走私疑难案件,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进出口合规、海关估价、海关争议行政解决、海关稽查、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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