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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二手挖掘机会怎么定罪?
    发布时间:2023-05-14 19:37:00  浏览:569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看到很多关于走私二手挖掘机的案子,定的罪名都不一样,请问不同的走私二手挖掘机案件之间有什么差别吗?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您好,走私二手挖掘机可能触及两个《刑法》上的罪名,一是走私普通货物罪,二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这是因为,一方面,二手挖掘机是作为旧机电产品进口的,其折旧率会影响其价格,故有部分人可能会在价格上做文章,该行为可能被评价为低报价格走私;另一方面,进口旧机电产品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对于部分不满足进口要求(如质量不及格)的二手挖掘机,则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如果通过走私进口此类货物,则会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陆怡坤 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
    涉案企业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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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律师
      陆怡坤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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