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60号,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澳门肉制品输内地。允许输内地的澳门肉制品是指以畜禽肉或其可食副产品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腌、腊、卤、酱、蒸、煮、熏、烤、烘焙、干燥、油炸、成型、发酵、调制等有关工艺加工而成的生或熟的肉类制品。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