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应征进口税税额超过50元的,需要缴纳进口税。
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如果收到EMS邮政的通知要求补充申报或者规范申报,那就有可能是进境邮包的价值超过限值,需要缴税。
一般进境邮包运至进口海关监管场所后,由邮政企业采集邮件面单数据向海关申报,海关对邮件申报信息审核后反馈邮政企业,由邮政向收件人推送补充申报、缴税、货物报关相关短信,完成清关后,由中国邮政进行邮件派送。收件人收到补充申报、缴税、货物报关相关短信后,按短信内容提示进行操作,选择网上办理或窗口办理都可以。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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