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的儿子可能涉嫌走私武器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情节作了具体描述,“走私以压缩气体等非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二支以上不满五支的”属于情节较轻,“走私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非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五支以上不满十支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情节;走私前述枪支,数量超过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此外,还应当注意,你的儿子所走私进境的气枪是否被鉴定为走私武器罪中的“以压缩气体等非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也会影响本罪的定性。如涉案枪支均为相同定性,那么你的儿子将符合走私武器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描述,面临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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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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