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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涉嫌走私,法定代表人自首的,可以认定企业也成立自首吗?
    发布时间:2023-08-07 23:55:00  浏览:217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司之前因为走私涉案,法定代表人已经在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了,应该能认定自首,请问法定代表人成立是不是也意味着企业也成立自首呢?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这个问题要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判断。《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 单位犯罪的自然人主体包括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多数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即属于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如果贵司法定代表人也涉案,并被认定为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那么其自首应该也能等同于单位自首。如否,则有可能不成立。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陆怡坤 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
    涉案企业合规
  • 标签:
  • 单位犯罪
  • 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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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律师
      陆怡坤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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