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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水客走私HPV疫苗构成什么罪?
    发布时间:2023-10-11 23:45:46  浏览:331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曾经让水客帮我从香港带过几百支疫苗进大陆销售,没有交过关税,也没有获得批文,请问如果我被抓后会构成什么罪呢?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疫苗属于生物制品。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46号,生物制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海关限制进境的其它物品”。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等罪名定罪处罚;偷逃应缴税额,同时又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换言之,在一般情况下,你走私疫苗会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倘若你偷逃税款所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量刑更重,则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陆怡坤 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
    涉案企业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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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怡坤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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