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68号的规定,自2023年11月17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白俄罗斯蜂蜜进口,为输华蜂蜜提供原料的蜜蜂须符合:1.来自位于白俄罗斯国境内的养蜂场,该养蜂场应由主管部门登记且受到有效监管;2.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应安全无毒,不得来源于有毒蜜源植物和转基因植物。更详细的检疫准入要求参照上述海关总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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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海关事务顾问,于2019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高级企业合规师,国际认证项目管理师(PMP);
15年欧美跨国企业供应链进出口管理经验,亚太区贸易合规管理经验;擅长全球出口管制应对,贸易市场准入准出,亚太区海关进出口合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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