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法律规定,邮递进境物品由进境物品收件人(所有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承担缴税义务,其他人不具有此义务与责任。邮政小包裹海关应当是按个人邮递物品来监管的,如果境外转运公司不参与进境过程中的伪造向海关申报的单证以试图偷逃税款,则不具有相关法律责任。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