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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的固废退运会减轻海关行政处罚吗?
    发布时间:2024-01-25 20:54:53  浏览:172次
    ┃ 问题描述:
    你好,请问海关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兰迪海关部-王亚萍:

    根据2024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

    (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

    (三)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四)主动供述海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五)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六)在海关发现违法行为之前,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

    (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较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影响国家许可证件管理,但是没有影响国家有关进出境的限制性管理的;

     2.影响国家税款征收,漏缴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不满百分之十,且单位漏缴税款不满二十五万元或者个人漏缴税款不满五万元的;

     3.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可能多退税款占申报价格比例百分之十以下的;

     4.依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处理,但是没有影响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税款征收、外汇管理、出口退税管理的;

    (八)依据《固体废物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处理的固体废物违法输入境内案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固体废物数量在三吨以下或者危险废物数量在三百千克以下属于零星、少量,当事人能够将固体废物退运出境的;

     2.当事人在海关责令退运后二个月以内将固体废物退运出境的;

     (九)其他依法应当减轻行政处罚的。


    王亚萍 海关事务顾问 王亚萍  / 专职律师
    进出口合规、进出口争议解决、走私刑辩和出口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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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亚萍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海关事务顾问,于2019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高级企业合规师,国际认证项目管理师(PMP);

      15年欧美跨国企业供应链进出口管理经验,亚太区贸易合规管理经验;擅长全球出口管制应对,贸易市场准入准出,亚太区海关进出口合规审查;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稽查应对和海关行政处罚处理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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