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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着几块手表过海关走无申报通道就是走私吗?
发布时间:2024-02-28 19:11:00     浏览:362次
问题描述:
你好,我近期从欧洲回国,顺便带了几块手表准备送给家人,在过海关的时候我走的时候无申报通道,后面海关发现我的表后就把我扣下来,问我价格,并叫我补一万多的税,否则就对我以走私立案。请问我这种情况算走私吗?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对于走私行为,《海关法》第八十二条有明确定义,根据该条,违反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为:(一)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三)有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的其他行为的。

当然,旅客携带超过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进出境走无申报通道的,实践中更多是被定性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海关可依据《海关法》第八十五条要求你补税,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予以警告,可以处物品价值2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责任律师:
陆怡坤/兰迪海关部
海关团队律师,涉案企业合规部负责人
当前律师
兰迪海关部
 陆怡坤律师 执业证号:14403202410733761
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海关团队律师,涉案企业合规部负责人。
擅长的领域是走私刑事辩护、涉案企业合规。
华南师范大学 法律硕士
广东警官学院 管理学学士
·中国法学会会员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深圳律师》杂志特约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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