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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球星卡为什么会构成走私?
发布时间:2024-04-07 23:13:33     浏览:468次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国外经常给国内的买家代购球星卡,一般都是通过EMS寄给他们。去年以来我听说很多同行回国都涉嫌走私被抓了,请问这是怎么回事呢?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球星卡是目前邮递渠道走私较为高发的商品。通过邮递渠道帮国内买家代购球星卡,需要注意如实申报货物的价格、品名,否则将有逃避海关监管的嫌疑,以低报价格方式邮递进境的,可能会造成国家税收损失,进而构成《刑法》上的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责任律师:
陆怡坤/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海关团队律师,涉案企业合规部负责人
  • 标签:
  • 球星卡
  • 邮寄
  • 当前律师
    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陆怡坤律师 执业证号:14403202410733761
    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海关团队律师,涉案企业合规部负责人。
    擅长的领域是走私刑事辩护、涉案企业合规。
    华南师范大学 法律硕士
    广东警官学院 管理学学士
    ·中国法学会会员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深圳律师》杂志特约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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