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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申报提交自动许可证构成申报不实吗?会怎么处罚?
发布时间:2024-06-12 23:01:00     浏览:322次
问题描述:
你好,请问自动进口许可证算作是行政处罚中的许可证件吗?如果进口没有申报提交会怎么处罚?
兰迪海关部-费云:

你好,自动进口许可证明是进口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的收货人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须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经济管理部门申领的证明文件,属于《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所规定的进出口许可证件范畴。

进口货物为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商品,但其向海关申报时不能提交有关自动进口许可证明,构成《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无证进口”行为,进口货物不予放行。

将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申报为非许可证件管理商品,构成《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所规定的“申报不实”行为,依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当事人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的罚款。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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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律师:
费云/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海关团队律师,走私刑事辩护部负责人
当前律师
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费云律师 执业证号:14403202211417186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海关团队律师,走私刑事辩护部负责人。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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