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个说法不对。《对外贸易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货物,实行配额、许可证等方式管理;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实行限制出口的货物,除了按《对外贸易法》规定发布的限制出口目录(包括但是不限于《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外,还包括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由其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经国务院批准,临时决定限制目录以外的特定出口货物,以及依据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发布的限制出口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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