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严重失信企业不能向海关申请恢复信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失信企业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海关书面申请信用修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贵公司已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符合申请信用修复的相关条件。
不过,若贵公司连续 2 年未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情形,依据该办法第二十八条,海关会主动将贵公司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通报相关部门。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