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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印度尼西亚带鱼附随原产地证被海关查出来是假的,会被认定为是走私吗
发布时间:2024-08-04 23:47:14     浏览:220次
问题描述:
你好,我司近期进口一批印度尼西亚产的冻带鱼,但海关发现这批货的原产地证是假的,现在由缉私部门调查。请问这个原产地证是假的,会被认定为走私吗?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进口货物时提交的原产地证为虚假时,并不必然会被认定为走私。

海关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了走私行为的内涵,即“违反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

如果贵司提交虚假原产地证并非出于故意,或是未造成国家税收损失、影响禁限货物管理秩序的,则不会被认定为走私。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责任律师:
陆怡坤/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海关团队律师,涉案企业合规部负责人
当前律师
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陆怡坤律师 执业证号:14403202410733761
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海关团队律师,涉案企业合规部负责人。
擅长的领域是走私刑事辩护、涉案企业合规。
华南师范大学 法律硕士
广东警官学院 管理学学士
·中国法学会会员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深圳律师》杂志特约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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