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其他地区(以下简称内地)之间设立“二线”。货物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原则上按进口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照章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超过30%(含)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鼓励类产业可查看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 (2024年本)》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