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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的货物中含有某些易制毒化学品成分,也要申领出口许可证吗?
发布时间:2025-01-07 22:55:37     浏览:126次
问题描述:
你好,我司准备出口一批香料的化工原料,其中含有黄樟油成分,海关说这是易制毒化学品,需要办证,但我们出口的货物都是成分很复杂的混合物,请问有这个必要吗?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部分含有易制毒化学品成分的混合物在出口时是要办理许可的。《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混合物中含有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者应折算易制毒化学品数量后按照本规定申请进(出)口许可,含易制毒化学品的复方药品制剂除外。

至于混合物应作何种理解,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23号明确为:(一)含甲苯、丙酮、丁酮、硫酸4种易制毒化学品之一且比例高于40%(不含)的货物以及含盐酸比例高于10%(不含)的货物;(二)含上述5种以外的《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目录》所列的其他易制毒化学品的货物。含甲苯、丙酮、丁酮、硫酸、盐酸等5种易制毒化学品之一且比例低于上述规定含量的货物,不属于上述规定第七条所称的“混合物”,经营者进出口上述货物,无需按照《规定》申请许可。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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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律师:
陆怡坤/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海关团队律师,涉案企业合规部负责人
当前律师
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陆怡坤律师 执业证号:14403202410733761
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海关团队律师,涉案企业合规部负责人。
擅长的领域是走私刑事辩护、涉案企业合规。
华南师范大学 法律硕士
广东警官学院 管理学学士
·中国法学会会员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深圳律师》杂志特约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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